在重拳整治大气污染的同时,我市将全面展开水环境综合治理。2017年9月14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郭锋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清远市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修订本)(2017—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提出,今后4年,我市将投入约39.93亿元,实施5大类工程项目,到2020年市县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III类,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
《计划》的工作目标是,到2020年,我市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主要指标包括:到2020年,市级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基本得到保障;全市地表水国控及省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92.9%;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断面基本消除劣V类,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
推动城市建成区污染较重企业搬迁
《计划》提出实施分区控制、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污染治理、加强水源保护、推进综合整治、严格环境执法、加强水环境管理、构建水环境治理新模式等8大任务。
其中提到,将重点开展清远市中心城区北江、大燕河、笔架河、人工河、湿地公园等违规占用水域面积及非法挤占岸线设施的清理整治工作。北江供水通道岸线1公里敏感地区范围内禁止新建化学制浆、印染、鞣革、重化工、电镀、有色、冶炼等重污染项目。北江流域严格实行重金属污染物减量置换。
《计划》还提出,要推动污染较重企业实施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清远市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电镀等污染较重的企业进行排查并制定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计划,依法依时完成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市级饮用水源状况每季度公开
《计划》提出,要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对已经达到或超过用水总量指标以及水质严重超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
同时提出,各级政府及供水单位要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市级饮用水源每季度向社会公开。自2018年起,所有县级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
投入近40亿实施5大工程
为将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计划》提出,将积极实施联合治水、水源保护、设施提效、黑臭治理、能力建设等5大类工程项目,总投资约39.93亿元。
其中,联合治水工程项目主要为大燕河综合整治工程和乐排河综合整治工程,预计2018年完成。水源保护工程2018年前主要项目6项,包括应急备用水源工程等。设施提效工程89项。黑臭治理工程包括消除澜水河、海仔大排坑、龙沥大排坑、黄坑河等黑臭水体,涉及河段总长度约80公里。能力建设工程包括主要河流污染物通量实时监控站、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物毒性监控站等。
值得一提的是,会议决定,《计划》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会议还传达了省环保督察整改组到我市督导座谈会等会议精神,听取我市迎接国务院、省食安委食品安全督查情况等专题汇报,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基层食安办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等议题。郭锋强调,要以政治的高度推动环保督察整改落实,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把责任扛起来,亲自抓、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切实解决各项环保突出问题。同时,各级政府要落实好维护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的职责,切实做好相关工作,防止辖区出现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