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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印发《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能源局网站    点击数:17    更新时间:2017/11/28           ★★★

为了做好2017年能源工作,进一步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2月10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据悉,2017年我国能源工作主要发展目标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4亿吨标准煤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4.3%左右,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6.8%左右,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60%左右。全国能源生产总量36.7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产量36.5亿吨左右,原油产量2.0亿吨左右,天然气产量1700亿立方米左右(含页岩气产量100亿立方米左右)。能源效率达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5.0%以上。燃煤电厂平均供电煤耗314克标准煤/千瓦时,同比减少1克。完成煤电节能改造规模6000万千瓦。

2017年能源工作的重点任务:(一)化解防范产能过剩坚定不移落实去产能年度工作部署,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稳步发展先进产能,提高产能利用效率,促进生产能力与实际产出相匹配;(二)推进非化石能源规模化发展围绕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着力解决弃风、弃光、弃水等突出问题,促进电源建设与消纳送出相协调,提高清洁低碳能源发展质量和效益;(三)推进化石能源清洁开发利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快传统能源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创新能源生产消费模式,夯实化石能源发展基础,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四)补强能源系统短板针对调峰能力不足、运行效率不高、基础设施薄弱等瓶颈制约,着力优化能源系统,着力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增强系统协调性和灵活性,提高能源系统效率;(五)加强生产建设安全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管防结合的基本原则,健全完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工作机制,牢牢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六)推进能源技术装备升级加大科技创新政策支持力度,加强能源科技攻关和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推动取得重点突破,切实增强产业发展核心竞争力(七)加强能源行业管理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能源法治建设,深化电力、油气等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增加有效制度供给,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八)拓展能源国际合作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着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能源装备品牌,着力增强开放条件下能源安全保障能力,着力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全方位拓展能源国际合作(九)着力提高能源民生福祉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冬季供暖、大气污染、光伏扶贫等问题,加大政策支持和供应保障工作力度,加强重点用能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广清洁便利的能源消费新模式,促进能源发展更好惠及社会民生。

2017年能源重大工程如下:能源结构调整工程积极推进水电、核电、风电、太阳发电等项目建设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积极开展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扎实推进煤炭深加工工程能源系统补短板工程,开展煤电参与调峰改造调峰用天然气电站抽水蓄能电站储能天然气调峰设施跨省跨区输电通道油气管网等项目建设。能源消费模式创新工程 积极开展电能替代天然气替代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项目建设能源惠民利民工程,开展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光伏扶贫等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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