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敲定29个重点城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目标任务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清远节能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37期第8版  点击数39  更新时间:2018/3/27 15:52:22  文章录入:gly002  责任编辑:gly002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批复2017年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北京、杭州、兰州等29个重点城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目标任务将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

    据介绍,2017年6月,住房城乡建设部、银监会两部门要求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十三五时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不少于1个重点城市,树立地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引领标杆;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直接作为重点城市进行建设。同时明确,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申报重点城市(原则上为地级及以上城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银监会根据各地上报情况,按照有关要求审核确定并公布重点城市名单。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银监会两部门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对有关地区报送的2017年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方案进行了审核,确定了29个重点城市名单及目标任务。

    根据两部门要求,29个重点城市要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目标任务,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平均节能比例不低于15%,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不低于40%;要完成公共建筑节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确定各类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开展基于限额的公共建筑用能管理。

    29个重点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银监会派出机构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探索建立信息共享与产融合作机制,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重点研究推动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的融资服务。

    有关地区要因地制宜开展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作,加大对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经济适用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力度,探索形成本地区具备推广价值的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技术产品体系。同时,各有关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和节能量核定工作,加强节能改造项目的日常监管和效果评估。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积极完善公众参与制度,不断扩大政策影响,为全面开展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发挥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