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组织专家对清新区辖区内烧结砖生产企业工艺与设备开展现场核查和复查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  更新时间:2018/12/7 15:58:0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620日,清远市清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委托,我会组织广东省墙材行业协会、华南理工大专的专家和教授对清新区辖区内4家石灰生产企业共12条石灰窑生产线工艺与设备进行现场,并对清新区辖区内4家企业共27石灰窑的生产设备进行了现场复查

 

从清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获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年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简称《目录》)中淘汰的“石灰土立窑”指:1、一次性煅烧的;2、窑的高径比小于3的;3、利用系数小于0.3的;4、吨石灰能耗大于150公斤标煤的;5、无任何烟气和粉尘处理结构及设备的立窑。满足以上任何一条的用于煅烧石灰的窑炉均属应该立即关停、淘汰的“土立窑”。此次核查和复查的石灰生产企业石灰窑生产线当日均未生产。

 

此次现场核查工作专家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产业[2010]第122号)》和“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目录》和《墙体材料行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通知(中建材联产发[2013]68号)”及“国家发改委第九号令《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改本)”的相关文件要求,专家勘查了现场,所核查和复查企业当日均未生产,专家组查阅了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质询了企业相关负责人,并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后,专家组出具了现场查意见书,此次核查工作顺利完成,清新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对我会的组织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