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至8日,清远市全面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派出四个验收组,对各县(市、区)河长制工作进行验收。12月6日至7日,清远市国土局党组成员麦卫忠率领验收组一行到佛冈县和英德市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验收,我会黄有理秘书长受邀参加了此次验收工作。
验收组首先听取了佛冈县和英德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情况的汇报,并现场查阅了各项工作资料。验收组重点检查了“四个到位”完成情况,即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完成情况。
清远市国土局党组成员麦卫忠指出,我市高度重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佛冈县和英德市“四个到位”基本落实,各项工作也在稳步推进。同时也指出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不足,存在部分镇(乡)方案深度不足,任务分工不够明确等问题。他强调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各级工作方案,市级河长办要加强统筹工作,各部门要加强联动,进一步落实责任市级、镇级有关部门责任,制度要完善,执行要落实,确保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地生根。